9999js金沙老品牌实验室工作条例(修订稿)

发布日期:2016/06/27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委第20号令),加强9999js金沙老品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发挥实验室的功能与效益,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增强对外服务能力,结合9999js金沙老品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实验室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 承担着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以及进行科技创新的重要任务;实验室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也是反映教学、科研及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三条  实验室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明确目标,根据9999js金沙老品牌人才培养十二五规划建设和学科发展总体要求,按照整合和优化实验室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共享为指导思想,不断优化实验室建设布局,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实施科学管理,加强实验室内涵建设。

 

第二章  实验室的任务

第四条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要求,组织编写、完善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安排实验指导人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第五条  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转化实验项目,更新实验内容,逐步提高综合设计型和研究创新型实验在实验项目中的比例,开发各种技能训练项目,注重学生的创造思维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六条  利用现有的实验装备,大力开展科学研究,积极承担、参与国家、省(部)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实验室要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认真开展科学实验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保证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研究任务。

第七条  实验室在保证完成基本教学、科研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的实验室条件、人员和技术优势,积极对外开展实验、测试、分析等服务,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

第八条  依据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计量及标定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同时结合实验创新的需要积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第九条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实验室的工作进行严格、规范、科学的管理。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  实验室的建设

第十条  实验室建设应按照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方向和教学、科研的需要统筹考虑,制订近期和长远的建设规划,对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综合平衡,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实验室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 凡新建、合并、调整、撤销实验室,必须由学院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学校正式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实验室设置的必要条件:

(一)有稳定的学科专业发展方向、饱满的实验教学或科研、技术开发等任务。

(二)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房舍、设施及环境等物质条件。

(三)有足够数量和配套齐全的仪器设备。

(四)有合格的实验室主任和符合比例要求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科学的工作规范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纳入学校教育事业总体发展规划,应考虑环境,基础设施条件、仪器设备、人员结构、经费投入等综合配套因素,按照立项、论证、实施、监督、竣工、验收、效益考核等项目管理办法的程序,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统筹规划并实施。

第十四条  实验室的建设要讲究投资效益,充分发挥原有设备的作用。增添实验设备要认真选型,注意成组配套,尽快形成实验能力,购置大型、精密、稀缺、贵重仪器设备前,要进行可行性论证,避免造成积压浪费。

 

第四章  运行与管理

第十五条  学校的实验室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由校实验室管理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协调有关工作。各学院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实验室工作,实施学院对实验室的管理职能。

第十六条  实验室建设工作委员会是学校实验室建设的领导机构。实验室建设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提高9999js金沙老品牌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宗旨,对实验室建设、实验队伍建设、大型仪器设备布局与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建议,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对实验教学单位和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第十七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负责全校实验室宏观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规章制度,仪器设备采购与管理,实验室的技术安全,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等工作。

第十八条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具体负责实验室的教学、科研、对外服务及实验室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实验室主任应由政治觉悟高,有较好的专业理论修养,有较丰富的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按《9999js金沙老品牌实验室主任职责》履行其工作职责和管理职能。

 

第五章   

第十九条  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实验室应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实验队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可根据实验室的性质和需要具体确定,但需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十条  加强实验队伍的建设、培训与管理,建立健全岗位职责,不断从思想教育、业务考核和技术培训方面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培养,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与业务水平。

第二十一条  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编制单独核算。一类为实验教学保障人员,主要根据实验教学辅助、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固定资产管理、实验室开放等工作量进行岗位编制核算;另一类为大型仪器操作人员,主要根据大型仪器维护和开放运行机时等工作量进行岗位编制核算。各单位应制定实验技术人员的建设发展规划,通过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一支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实验技术队伍。

第二十二条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和职务晋升体系,优化激励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实验技术人员职务晋升和考核办法。改变传统的实验技术人员评价体系,职称的评定向设计开发新实验、改造研制新设备、开发仪器设备新功能以及教学科研服务贡献率等方面倾斜,从而建立更加合理的实验技术人员职务晋升和考核机制。

 

第六章  考核与评估

第二十三条  逐步建立和完善9999js金沙老品牌实验室的绩效考核与评估制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实验室评估的文件和标准,制订9999js金沙老品牌实验室评估的具体实施细则,不定期地对9999js金沙老品牌的实验室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各单位实验室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的重要因素。

第二十四条  充分运用实验室管理平台实时收集各院(系)实验室的日常运行数据,根据评价指标对各单位实验室投资效益进行分析,建立优胜劣汰实验室建设机制;

第二十五条  定期召开全校实验室工作会议,总结实验室工作情况,交流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经验,研究处理实验室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的管理,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开展实验室建设管理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对违章失职造成学校工作和财产损失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七月修订)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