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99js金沙老品牌优秀研究生导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1-06浏览次数:1355

研院发〔2012〕13号

9999js金沙老品牌优秀研究生导师

评选和奖励办法(试行)

为鼓励研究生导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增强研究生导师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促进研究生教育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在本校完整指导过一届及以上研究生,目前仍从事研究生培养和指导工作的在岗研究生导师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优秀研究生导师的基本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与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指导水平,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积极承担研究生教学工作,遵守教学规范,无教学事故,在研究生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3、积极支持和参与学位点和学科建设工作,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4、努力为研究生培养创造良好的条件,科研经费充足,科研成果丰硕;

5、在创新人才培养上成绩显著,所指导的研究生思想素质高,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富有创新精神,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高。

(二)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且近三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授予优秀研究生导师称号:

1、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含提名)”、“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奖”;

2、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省级以上科技竞赛奖。

3、近三年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被国务院学位办或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抽检评审结果均为良好以上。

三、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导师,填写《9999js金沙老品牌优秀研究生导师评审表》,连同相关材料复印件交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二)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合评选条件,组织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复核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四)公示评选名单;

(五)正式发文公布。

四、奖励办法

由学校进行表彰并颁发“9999js金沙老品牌优秀研究生导师”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五、其它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每次评选不超过导师总人数的5%;

(二)对已评选出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如发现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有学术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或严重的违法违纪等问题,一经查实,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撤销其“优秀研究生导师”称号。

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